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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在我院成立

发布时间:2009-10-16 15:50:34阅读次数:7733



  10月16日上午,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揭牌暨《消费者保护法精要》首发赠阅仪式在我院隆重举行,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在学院正式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许一新、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黄俊度、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国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志罡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许一新共同为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揭牌。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杨红灿副秘书长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对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的成立以及《消费者保护法精要》的出版表示热烈祝贺,并对长期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线的同志表达了衷心感谢。他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伴随着国家的发展与强盛,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当前,我国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消费者权益维护事业同样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的共同努力下,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正式成立了。苏州市消费教育基地的成功建立意义重大。全体消协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做出应有贡献。结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形势,杨红灿副秘书长作了如下工作部署:一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事业的领导体系;二要利用各种时机,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三要加强消费引导的制度建设,引导消费者形成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习惯;四要加强对商品、服务的社会监督;五要重点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许一新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围绕中央、省市各项部署,大力开展消费教育等活动,切实提升了消协工作者的形象与公信力,尤其是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得到了高度认可,也为全省消费者协会事业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工作,许一新副会长发表了四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三要丰富内容,形式多样;四要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费者教育工作。许一新副会长强调,在政府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中,消费者协会将切实履行神圣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为促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国强致开幕词并就围绕苏州市建设“三区三城”的目标,苏州消费者维权事业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揭牌仪式上,与会领导还向各级消费者组织代表赠送了《消费者保护法精要》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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