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1 09:44:12阅读次数:7245
“以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纽带、乡村为基础,城乡依托、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要义”,“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苏州的城乡一体化改革经过多年的创新实践,已经呈现出六大特征……”10月20日,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副院长费春元以专题报告的形式,阐述了自己对于城乡一体化的认知与理解。
在专题报告中,费院长指出,城乡一体化是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社会事业发展上的一体化,最终指向取消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提出城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至今,在20多年的探索实践中,苏州共出台90多个文件,基本构建起了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制度体系和实施规划。当前,苏州已进入全面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城乡统筹已成为苏州新时期新阶段的重要特征。“‘三个集中’优化城乡布局”、“‘ 三个置换’探索农民变市民途径”、“‘ 三大合作’富民强村”、“‘ 三个创新’发展现代农业”、“‘ 三大保障’提速城乡社保并轨”、“‘ 三大举措’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体现了苏州在全面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创新性实践,也彰显了苏州“领跑全国”的信心与决心。
“立足苏州、服务三农、打造全国著名教育培训基地”是我院一直以来的发展追求,在苏州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处于领跑阶段的形势背景下,学院能够做些什么,费春元副院长也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要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加大研究,将富有苏州时代特征、具有苏州发展精神的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之中,利用为全国各地举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契机,搭建干部学习交流平台,在宣传苏州经验的同时服务更多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在听取费春元副院长的专题报告后,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伟强调,统筹城乡,打破二元结构是今后的发展趋势,对于学院,在关注城乡一体化进程时,更多地要关注如何立足学院实际,将理论转变为创新实践。为此,张书记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理论的学习与研究,既要总结苏州的成功经验,又要研究苏州在城乡一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二要跟踪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最新动向,关注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增强对形势发展的研判能力;三要适时推出新的培训方案与培训课题,将“城乡一体化”培育为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领域的特色课题、亮点课题;四要积极挖掘“城乡一体化”专题的优秀师资,做好与培训地区实际培训需求的对接;五要以编写“城乡一体化”案例教材为契机,深入探讨苏州在城乡一体综合配套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切实增强教材的可操作性与指导性。
副院长孙坚烽、薛臻也分别在专题报告会上交流了对于城乡一体化的认识。学院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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